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办法(教育部)

 

  为了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着眼于创新人才的基础性培养和超前开发,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 特制订“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优选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构筑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促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基本原则

  1、少而精、高层次、国际化。国家集中力量支持十多所基础学科强的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营造一流学术氛围,通过国内国外交叉培养,使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2、人才培养主体为主、政府支持。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以学校和科研院所为主,充分调动人才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探索多种模式培养创新人才;国家对人才培养实行特殊政策,中央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定期评估、提高质量。参与计划实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长期探索、互相交流,不断提升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水平。国家持续支持,定期组织和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对计划实施进行科学评估。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建立拔尖人才重点培养体制机制,吸引最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才,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

  参与计划实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体制机制和教育教学两方面开展有深度、有力度的改革,采取以下九项措施:

  1、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在参与计划实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内建立“试验区”,作为计划实施的载体。“试验区”可在高校已试办的以培养创新人才为重点的试点学院基础上加以完善,也可设在学校和科研院所优势突出、教学质量好的二级学院和单位,还可根据学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国家重点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组建跨学科的试点学院。“试验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在考试招生、专业设置、教师聘任、经费使用、考核评价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

  2、实行教授、专家治理。“试验区”成立教授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的学术组织,负责制定创新人才培养试点方案,对“试验区”的年度预算、发展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对教师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对教师评聘、教学科研工作等进行学术把关。

  3、配备一流教师。“试验区”实行严格的教师选拔和聘任制,改革教师评价制度,以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教师年薪。聘请相关领域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对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进行指导,邀请知名学者、优秀教师和社会杰出人士担任学生导师,聘请海外知名学者主持或参与教学,安排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授课教师。

  4、选拔优秀学生。“试验区”实行自主招生,建立多元录取机制。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将最优秀的学生选入计划进行培养。

  5、创新培养模式。将素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品质;实行因材施教,突出个性化培养,积极开展教学模式、内容和方法改革;强化基础、分流培养,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学习;让学生有自由探索的时间,鼓励自主学习,参与科研项目训练。

  6、营造学术氛围。通过世界级科学家访问、高水平学术报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开放的交流平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潜能。

  7、改革教学管理。实行班级管理与导师制相结合;制定灵活的课程选修、免修和缓修制度;改革学业评价制度,经评价不适合继续参与计划的学生,可转出计划继续学习。

  8、加强条件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开放,并为学生实验实践教学、科研训练和创新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9、开展国际合作。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考察等方式,分期、分批将学生送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学习和交流,师从世界一流科学家,进入学科前沿,从事高水平研究。

  (二)实施范围

  学科范围:在基础学科领域选择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五个学科开展试点。

  学校和科研院所遴选:由“大学生优选计划”指导组选择十多所相关基础学科力量强的高水平大学和若干科研院所。入选“大学生优选计划”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该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基础学科强,在数、理、化、生、计等基础学科领域一般应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点和理科基地;生源质量高;与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有良好合作基础;有勇于改革探索的积极性,能把握国内外人才培养改革方向。

  培养规模:每年招收1000名本科生、200名研究生进入计划。

  (三)资金需求和用途

  中央财政设立“大学生优选计划”专项资金。经费主要用于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师,资助学生国际交流、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开展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奖学金等。

  三、实施步骤

  2010年:启动计划。

  2011年:启动科研院所“大学生优选计划”;创新招生机制,在参与“大学生优选计划”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试验区”。

  2012年:“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实质进展。

  2014年:参与“大学生优选计划”的第一批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部分学生进入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院所学习。

  2020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涌现一批基础学科青年英才。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教育部、中组部、科技部、中科院、财政部组成“大学生优选计划”指导组,负责计划实施的宏观指导,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2、教育部和中科院组建“大学生优选计划”协调组,负责协调本部门有关司局,共同支持计划实施工作。

  3、由国内外著名专家组成“大学生优选计划”专家组,负责论证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方案,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方案的实施提供咨询、建议、评估。

  4、参与计划高校校长和科研院所负责人组成“大学生优选计划”工作组,负责推进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二)考核监管办法

  1、准入监管。符合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向教育部和中科院提出申请,报送计划实施方案。专家组对申请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计划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形成论证意见。“大学生优选计划”指导组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审批入选高校和科研院所。

  2、过程监管。参与计划实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定期交流;国家建立拔尖学生数据库,对参与计划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跟踪其成长和发展过程。

  3、退出监管。国家四年组织一次总结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高校、科研院所或其某一专业点退出“大学生优选计划”。

  (三)配套文件

  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若干意见》。